本产品适合于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的交直流电力线路做输送电能用。阻燃型电力电缆的主要特点就是不易着火或着火后延燃仅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内,适合敷设在宾馆、车站、化工、石油平台、矿山、电站、地铁、高层建筑等对电缆有阻燃要求的场合。耐火型电缆除有普通电力电缆的特性外,还具有在万一发生火灾燃烧时,仍能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正常通电的特性。特别适用于火灾报警、消防设施、紧急疏散等火灾应急系统的配电。
执行标准:
GB/T12706.1-2008、GB/T19666-2005
使用特性:
电缆导体正常运行时的最高温度及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
最高温度:
聚氯乙烯绝缘为70℃,短路时最高温度不超过160℃;交联聚乙烯绝缘为90℃,短路时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电缆敷设时最小弯曲半径(D为电缆外径):
单芯无铠装电缆为20D,三芯无铠装电缆为15D,单芯铠装电缆为15D,三芯铠装电缆为12D;
耐火电缆燃烧试验:
在耐火试验的燃烧试验期间,施加额定电压,2A熔丝不熔断;
电缆敷设的环境温度不低于0℃。
产品名称:
注:
阻燃等级的表示方法是在“Z”后加“A”、“B”、“C”,比如“ZA”、 “ZB”、 “ZC”。当用“ZR”表示时,一般认为是“C”级阻燃。阻燃耐火等级的表示方法是在“ZN”中间加“A”、“B”、“C”,比如“ZAN”、 “ZBN”、 “ZCN”。当用“NH”表示时,一般认为是“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