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产地证FOEM A,普惠制的全称是普遍优惠制,它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给惠国是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的国家,一般都是发达国家。至今世界上共有31个给惠国,实施17个给惠方案。即:欧洲联盟15个成员国共1个给惠方案(法国、联合王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挪威、瑞士、日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兰和保加利亚实施16个方案。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和保加利亚、波兰、匈牙利既是给惠国又是受惠国。
普惠制原产地证(FA)申请填写说明流程
1、证书的填制:
第一栏(Exp 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此栏出口商名称必须是经检验检疫局登记注册,其名称、地址必须与注册档案一致。必须填明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详细地址、国名(CHINA)。如果出口单位是其它国家或地区某公司的分公司,申请人要求填境外公司名称时可填写。但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出口商名称后加上ON BEHALF OF (O/B)或CARE OF (C/O)再加上境外公司名称。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即提单通知人或信用证上特别声明的受货人,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
第三栏(Means of transp 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和路线
填明装货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空运或陆运)。经转运的,应注明转运地,开船或者起运时间。
第四栏:(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目的地
指货物最终运抵港、或国家、地区,一般应与最终收货人(第二栏)一致。
第五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签证机构专用栏
此栏留空。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书、补发证书或加注其它声明的使用。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各类产地证均可 O/B客户自己的抬头
1.一般原产地证书CO
2.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5.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
6.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R
7.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8.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X
9.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10.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
11.输欧盟的欧盟产地证
12.装箱单PACKING LIST/INVOICE/报关单/报价单贸促会证明、商事证明书
13.产地证/INVOICE等商业文件大使馆加签认证…及其他出口货物需要办理的单证及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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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159894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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